一、 需提供的资料:
1、城镇居民医保病历本(请门诊医生书写好入院病历记录)
2、医保IC卡交住院处3号窗口
3、入院通知单
二、 注意事项:
1、预交住院押金2000元;
2、入院后请将医保病历本交护士保管,以便医保局稽查员审核;
三、出院时:城镇居民医保病人请准备以下资料到骨伤大楼一楼住院处3号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①保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华融湘江银行收据)或低保证;②所有住院预缴款收据。
四、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
1、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60%;
2、年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与意外门诊): 90000元。
3、医疗待遇:大、中、小学生结算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居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纳下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待遇,3月31日以后不再办理本年度的参保手续。
医保咨询处:住院结算处5号窗口 咨询电话:55519203 55519264
湘潭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