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校医2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体检定于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进行,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湘潭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安排,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次体检。
三、注意事项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2)。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6.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四、体检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招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市卫健委研究,可按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体检环节。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五、联系电话 0731-55519256(湘潭市中医医院罗老师)
附件:1.2023年湘潭市中医医院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纪律要求
湘潭市中医医院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3年湘潭市公立医院管理服务中心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岗位代码 |
1 |
周柯 |
内科医师(二) |
1082094730 |
B48 |
2 |
戴雅婷 |
康复科医师 |
1082094523 |
B49 |
3 |
李为 |
骨科医师 |
1082094503 |
B47 |
4 |
杨强健 |
骨科医师 |
1082094502 |
B47 |
5 |
卢震湘 |
骨科医师 |
1082094506 |
B47 |
6 |
谢晓东 |
骨科医师 |
1082094505 |
B47 |
7 |
蒋宇星 |
麻醉科 |
1082092404 |
A20 |
8 |
罗森 |
120医师 |
1082092501 |
A21 |
9 |
陈娟婷 |
放射科技师 |
1082090903 |
B50 |
附件2
体 检 纪 律 要 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招聘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7.家长、亲友等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