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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4 00:00:00
入院需提供的资料:
1.意外伤害患者:①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新农合病历本(请门诊医生书写门诊病历,需详细注明受伤时间、原因及简要经过);③入院通单;以上3项资料24小时内交给病房负责护士,以便医保办新农合审核员到病房为您办理“新农合意外伤害”入院审核登记手续。
另:湘潭县农合意外伤害患者在入院48小时内向中国人保寿险湘潭县支公司报案(24小时服务电话:0731-52665710、40088-95518)
2.普通疾病患者:①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新农合病历本(请门诊医生书写门诊病历);③入院通单;入院48小时内到医保办办理入院审核登记手续,经审核后的入院通知单,交病房经治医师归入住院病历存档;否则不能办理新农合兑付手续。
二、出院兑付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合作医疗证(湘乡农合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参合患者审核表在村上领取并签字盖章(意外伤害患者需到乡镇审批盖章;湘潭县农合患者需提供中国人保寿险公司出具的勘查报告表);⑥出院诊断证明;⑦住院结算发票;⑧汇总型总清单。
三、新农合报销的相关政策:
1湘乡、湘潭县、雨湖、岳塘农合起付标准500元;九华农合起付标准1000元;
2、报销标准:(①急诊病人:凭急诊证明兑付,请我院门诊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在诊疗意见及注意事项栏注明:“急诊收住院治疗”字样,然后到急诊科护士站加盖急诊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②转诊病人:凭所属农合办转诊单兑付(雨湖农合、岳塘农合无需急诊或转诊手续)
雨湖农合兑付金额=(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自负费用)×65%
九华农合(急诊或转诊)兑付额=(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自负费用)×50% 九华农合(未经转诊)兑付额-(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自负费用)×40%
岳塘农合兑付金额=(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自负费用)×65%
湘潭县农合(急诊或转诊)兑付金额=(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自负费用)×65%
湘潭县农合(未经转诊)兑付金额=(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自负费用)×55%
湘乡农合兑付金额=(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自负费用)×60%
3.湘乡农合意外伤害患者出院后带齐兑付资料回当地合管站办理兑付手续。
雨湖、岳塘、九华农合意外伤害补偿6000元封顶;湘潭县农合意外伤害10000元封顶;湘乡农合意外伤害20000元封顶
医保咨询处:住院结算处5号窗口 新农合咨询电话:55519203 5551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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