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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医医院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1 00:00:00
1、凡门诊患者就诊前,一般均先经预检分诊台后预检后进行分科挂号,遇重危抢救患者,预检护士先通知有关科室医师进行抢救,再办理挂号手续。
2、患者一般挂号,明确应诊科别后,首诊医师应接诊负责对患者问清病史、详细体检,必要的化验及辅助检查,做出处理,绝对不允许任何推委或变相推委现象,即使预检、挂号有误(包括门、急诊挂错号等)。亦应在作了必要的检查、处理及记录后,再请它科会诊作进一步处理。
3、门诊医师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重危患者,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抢救困难的,应亲自护送患者到急诊,并会同急诊医师一起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把患者交给急诊医师。
4、经治医师遇重危、疑难患者处理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教汇报或请其他科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5、凡涉及二科及二科以上的患者,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协同处理。各有关科室经治医师都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凡门诊患者因病情需要而住院或急诊观察留观、补液的,必须与有关科室的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待,防止互相推委和无人关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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