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智汇潇湘 聚才湘潭”2025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上海专场)公告》要求,现将第一批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第一批体检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湘潭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406室)统一参加体检。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安排,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次体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或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2)。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6.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受检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四、体检递补
C类岗位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引进计划。拟引进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五、联系电话
湘潭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1-55519256
附件:1.2025年湘潭市中医医院人才引进(上海专场)C类岗位第一批体检名单
2.体检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