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2-10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8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25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
6、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17日。(非正常工作时间及周末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238号)
3、咨询电话:0731-55519256
(二)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慎重报考。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湘潭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届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以上资料经审查后,原件由报考人员保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医院人事科、招聘岗位的主管职能科室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理论考试及面试、操作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1、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理论考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与操作考核同天先面试后操作考核顺序进行,人员由医院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理论考试人员未达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则以口述答题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理论考试、操作考核、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别占比40%、40%、20%。
2、管理岗位采取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理论考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人员由医院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理论考试人员未达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理论考试内容为写作,面试则以口述答题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理论考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别占50%。
3、各招聘岗位理论考试除护理岗位采取护理助手APP考试外其他岗位采取试卷答题方式。
4、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按理论成绩进行排名。
5、考生请仔细阅读《湘潭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疫情防控提示》(附件3),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参加考试考核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手机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出示)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笔试当日)。五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 、以上考试考核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1:3,可根据实际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凡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为相同岗位所有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7、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8、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在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实施。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我院党委会集体研究,按照应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并办理编外合同制录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重要提醒
本次考试公告、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均在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节点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9256(院人事科)
纪检监督电话:0731-55519211(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湘潭市中医医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