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告 知
发布者:webadmin 发布时间:2018-10-31
湘潭市中医医院已经批准为特殊病种初审定点医院!如您患有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病并发症、冠心病、肺气肿、肺心病、哮喘、中风、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我院进行申请。
一、申报时间
职工医保每年两次:5月1日—10日、11月1日—10日(节假日除外);
城乡居民医保每年两次:6月1日—10日、12月1日—10日(节假日除外)
二、请您准备以下资料
①近两年门诊及住院病历资料
②医保病历本
③一寸正面照一张
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没有办理身份证及社保卡的可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三、审批流程
①请您到医院挂号窗口领取《特殊病种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粘贴本人近照一寸照片;
②请您拿审批表到二楼特殊病种门诊(挂号室楼上)医生填写审批表内容
③医生填表后请您到医院医保办(骨伤楼1楼大厅右侧)签署初审意见,医保办收集整理好审批表,并登记备查;统一交医保局最后审定,核定治疗方案和限额指标。
④医保局审定后,医院医保办会通知您领取回您的资料。
四、申报病种(具体申报条件请咨询55519203 55519269)
1.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康复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
3.肝脏、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高血压病Ⅲ(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5.糖尿病(合并感染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
6.冠心病
7.脑血管系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
8.血友病
9.精神分裂症
10.肺结核
1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
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3.肝硬化(失代偿期)
14.苯丙酮尿症(PKU限0-14岁)
15.帕金森氏病
1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
1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III级)
1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
19.类风湿性关节炎
20.慢性活动性肝炎
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2.多发性硬化病
23.重症肌无力
24.肝豆状核变性
25.多发性骨髓瘤
26.系统性硬化病
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28.垂体瘤
29.克隆病
30.癫痫
31.慢性心力衰竭
32.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
33.泛发性银屑病
34.慢性丙型肝炎
35.儿童脑瘫康复治疗(1-7岁)
36.肺动脉高压
37.地中海贫血
3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
40.植物人(家庭病床)
41.晚期血吸虫病
42.尘肺病
4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
4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45.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46.肾病综合征